增加撫養費法律依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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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撫養費法律依據有哪些?

離婚案件的審理當中,當孩子的撫養權已經判決之後,另一方就需要支付一定金額的撫養費。在有些時候,另一方的律師或是辯護人會為當事人申請增加撫養費,增加撫養費是有着一定的法律依據的。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增加撫養費法律依據有哪些吧。  

增加撫養費法律依據有哪些 

一、離婚後,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二、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三、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撫養費是指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  

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增加撫養費法律依據主要是根據離婚案件的實際內容進行分析的。一般情況下來説,在子女單獨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況下或者是子女患病實際生活需要增加撫養費的條件下都可以申請增加撫養費。以上即為增加撫養費的有關法律依據的大致內容。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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