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撫養費的法律情況有哪些?
不管是舊的法律還是新的法律,在離婚法中,如果雙方所產生的孩子在沒有自己生活的能力的情況下,是需要雙方中的一方進行撫養,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撫養費,而這撫養費的標準是有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定的。那麼小編講講增加撫養費的法律情況有哪些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一、離婚後,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二、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三、增加撫養費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15條: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第18條: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四、增加撫養費的法律情況需要的證據有哪些
1、與被撫養子女存在直接撫養關係的證據。主要包括:離婚協議書、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等;
2、自己及對方的收入證明。提供這些證明是為了讓法官在日後開庭審理時瞭解雙方經濟狀況,便於法官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對方應負擔的撫養費數額。如果自己有固定收入,需要提供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沒有固定收入,可以到當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收入狀況的證明。
3、被撫養子女的日常實際生活開銷。主要包括:離婚子女的日常生活費、教育費及醫療費的發票。如果有些開銷無法取得發票,就要想辦法證明子女還有其它健康成長所必需的開銷(許學校或者輔導機構開的證明,這個必須真實),並取得相關證明。
以上就是對於增加撫養費的法律情況有哪些呢這個問題的相關解答了,可以從上面看出來,撫養費是在雙方離婚時的協議中成立的,但如果雙方協議不和的話,就由法院來判定,那麼增加撫養費也是在子女自身的日常所需中進行判定的,還有問題可以諮詢365的律師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