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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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夫妻離婚不僅是兩個人的事情,還會關係到兩個家庭,而要是有子女的話,還會對子女產生重大的影響。因此在夫妻離婚的時候,要對子女的問題處理好。那麼夫妻在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呢?詳細內容請閲讀下文了解。

一、夫妻在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二、怎樣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1、提供自己和配偶方的基本條件方面的證據。比如:工資收入、受教育程度、思想品質方面的等等,誰的經濟情況好,誰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誰就有可能取得撫養權。

2、自己和配偶方的父母基本條件方面的證據。比如:長期帶孩子的意見、老人的身體情況等。

3、孩子的生活環境方面的證據。比如:孩子一直居住的房屋、孩子上學的距離遠近、生活小區情況等等。

4、聽取10週歲以上孩子自己的意見。所以適當做做孩子的工作還是必要的。

總之,要是子女未滿2週歲的話,那麼最好是由女方撫養為宜。而要是已滿2週歲的話,則就要充分考慮父母的經濟情況、家庭環境、孩子的意願等等,當然如果能協商確定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那就是最好不過的。關於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歸誰的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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