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離婚撫養費包括什麼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1W

按規定離婚撫養費包括什麼費?

夫妻雙方在決定分手辦理離婚手續時,除了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以外,還要就孩子的撫養問題達成協議,或者訴諸法院予以判決,在一般情況下,由夫妻中的一方與孩子生活對其直接撫養,另一方則負責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那麼,撫養費用具體是哪些,離婚撫養費包括什麼費呢?

1、根據《婚姻法解釋》的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因此,在書寫離婚協議時,如果沒有把教育、醫療費單項列出,撫養費一般會被法院推定為包括教育、醫療、生活費用在內的。但是,如果離婚後,孩子發生突發的、較大的醫療、教育費用或人身意外傷害費用,而原有撫養費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訴要求增加撫養費。

2、撫養費的確定標準參考: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根據最高院的相關規定,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被撫養人的實際需要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被撫養人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也是重要的參考標準。

3、撫養費的給付方式一般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常見的給付方式有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等。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一般來講,如果對方當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不大。

4、子女撫養費一般給付至18週歲時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此規定與法定的公民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相對應。

綜上所述,關於離婚撫養費包括什麼費的問題,一般情況下,包括孩子的教育費、醫療費和生活費三種,具體金額根據子女的數量按照撫養費支付人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五十不等,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定期支付,支付時間至孩子十八歲或滿十六歲但有勞動收入能獨立生活時截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