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監護人關係協議怎麼寫?
一、解除監護人關係協議怎麼寫?
申請書
申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住……。聯繫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託訴訟代理人:×××,……。
(以上寫明申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請求事項:
1、撤銷指定×××為×××的監護人;
2、指定×××為×××的監護人。
事實和理由:
……(寫明變更監護人的事實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首先:申請變更監護人需要向法院申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0條的規定,變更監護關係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其次,申請人要向法院遞交申請變更監護人的民事起訴狀,提交證明原監護人不能履行監護職責或不再具備監護人資格,以及申請人如果作為監護人更有利於被監護人的證據。
最後,法院會根據具體情形,從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出發,依法作出裁決。
二、變更監護人的程序主要有哪些?
(一)現有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或者監護人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而要求變更監護人的;
(二)申請變更監護人,此處的申請人較廣泛,可以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長期撫養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須是與未成年人生活非常親密的親屬或組織;
(三)法官裁判變更。法院根據具體情形,從有利於未成年人身心成長的原則出發,作出相應裁判。
申請變更監護權的情形,多半是因為監護人的原因,包括不具有監護能力,對被監護人的利益有所損害等等。而在變更監護權的時候,也有一定的程序需要遵守。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要想解除監護人關係的話,必須要經過法定的程序,也就是需要首先寫清楚申請人的一些基本的信息,還有就是委託訴訟代理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之後就是請求的事項和事實理由作出明確的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