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小孩一週歲撫養權怎麼判?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7W

一、離婚小孩一週歲撫養權怎麼判?

離婚小孩一週歲撫養權怎麼判?

夫妻離婚一歲小孩撫養權一般判給母親。但若父母雙方協議由父親直接撫養,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或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週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第四十五條

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週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一方離婚補償沒錢怎麼辦

1、補償協議需要履行。

如果男方是迫於女方及其家人的壓力,在不情願的情形下籤訂的補償協議,但是補償協議簽訂已超過一年,即使協議顯失公平,也錯過了請求撤銷的訴訟時效,只能按協議來履行。                 

2、如果男方不履行,女方需要依此協議向法院起訴,要求履行,如果法院支持了女方的訴訟請求,女方才可以持法院生效的判決申請強制執行,不經起訴,女方不能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男方可在訴訟過程中説明簽訂協議的過程,説明男方並非自願簽訂,看法官如何處理。如果一審女方勝訴,男方可以提起上訴,拖延判決生效時間。

3、即使女方向法院起訴勝訴,男方如果確實無力履行該判決,法院也不會強制執行,只能等男方有財產可供執行時才能執行。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離婚之後,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最重要的考慮因素就是關於孩子年齡的問題。不是還在哺乳期或者兩週歲以下孩子一般交給母親。孩子就是在十週歲以上,他就有自主選擇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