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付撫養費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6W

離婚不付撫養費怎麼辦?

離婚訴訟案十分普遍,其中撫養費糾紛佔很大一部分比例。法律規定,夫妻離婚時,若子女未滿十八週歲,不與其生活的一方必須支付撫養費。若對方離婚不付撫養費怎麼辦?夫妻一方因故無法支付或有支付能力仍然拒絕支付,可向法院申請進行強制執行、變賣財產等。以下是相關資料:

一、婚姻法相關規定及解讀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 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 活的成年子女。女方不履行撫育義務,針對此情況可向一審法院反映, 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

二、法院如何執行

根據司法解釋,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法院進入強制程序時,一般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根據執行工 作規定第十九條,對已發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可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

也就是説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 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

強制執行的辦法:

1、提取、扣留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工資等勞動收入。如請被 執行人所在單位協助從工資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是指財產被查封、

扣押後,執行員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逾期 不履行,按照規定法院可將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交有關單位進行拍賣或者變買。強制負有義務的當事人履行義務。 父母離婚後,其對子女的撫養義務並不會發生改變。就算是不與自己生活在一起的那方,也需要通過支付撫養費的方式來履行自己的 撫養義務。如果一方在離婚後不支付撫養費的話,那麼可以向法院申 請強制執行,查封、扣押對方的財產,然後履行應負的撫養義務。

三、子女的撫養費具體有哪幾項

根據司法解釋,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 、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四、撫養費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夫妻雙方離婚時協商好其中一方給付撫養費但拒絕履行義務,另一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或變賣其財產。但子女接受撫養費的條件必須是未成年且經濟未獨立。撫養費根據經濟水平、月收入算比例確定,包括教育經費、生活費等,根據情況協商給付部分或全部。子女對於撫養費可提出其他合理的要求。關於離婚不付撫養費怎麼辦等問題可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