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孩子撫養權公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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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孩子撫養權公證的作用

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基本上都會明確好雙方對於自己的子女的撫養責任,如果不出意外孩子的撫養權大多數上都會被給母親一方,而在由於種種原因需要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很多的人會選擇辦理撫養權變更協議公證,那麼變更孩子撫養權公證的作用主要是什麼呢?下面本站網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

一、變更孩子撫養權公證的作用

夫妻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和户籍確定後,如果需要變更,通過法院立案審判,需要幾個月才能完成。還有一種快速的辦法,就是通過申請和辦理撫養權變更協議公證。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父母均有撫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離婚後,子女歸一方撫養,如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裁決變更。因此,離婚後的父母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子女的撫養權進行變更的,需要簽訂一份《變更撫養權協議》。由於先前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已在婚姻登記部門備案,《變更撫養權協議》是對《離婚協議書》內容的重大修改,另外,變更撫養權屬於重大人身關係變更,有關部門出於謹慎,故要求該對離婚男女之間簽訂的《變更撫養權協議》辦理公證。

所以總的來説孩子撫養權公證主要就是更快的變更孩子的撫養權並且作為一個證明。

二、孩子撫養權公證可以委託其他人辦理嗎

《公證法》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正由於公證具有法定的證據效力,人民法院及政府部門、相關企事業單位都樂於採納公證書。

由於《變更撫養權協議》雙方當事人對被撫養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證處的公證人員根據《公證程序規則》的規定,要求雙方應親自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公證手續,不得委託他人辦理。

孩子撫養權公證的作用主要就是證明已經離婚的夫妻雙方間的撫養變更協議真實有效,這樣可以避免一些虛假的撫養變更,以免產生糾紛,如果大家對於孩子撫養權公證這一方面還不是非常的瞭解的話,可以在本網繼續查閲相關的資料,此外如果需要這方面的幫助的話可以直接聯繫本站網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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