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離婚時失去了撫養權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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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離婚時失去了撫養權怎麼辦

失去了撫養權意味着日後的日子裏面,就不能由自己親自撫養子女長大了,沒有伴隨子女成長對於有些人來講可能會感到遺憾。那實踐中要是一方在離婚的時候失去了撫養權怎麼辦呢?這方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一方在離婚時失去了撫養權怎麼辦

1、應當堅決要求行使探視權,且必須與孩子保持不間斷的親密接觸。

2、如果對方阻礙探視權的行使,那麼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儘可能的收集具有直接撫養權的一方對孩子學習、成長不利的證據。

4、一旦時機成熟,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之訴

二、未取得撫養權要注意什麼?

在實踐中,往往存在這樣的情形:沒有得到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時常會破罐破摔,尤其是當孩子表達不願意隨他(她)而生活的時候,還會遷怒於孩子,對孩子的學習、生活一概不管不顧。這樣做是極其錯誤的。孩子終究還是孩子,只要對他(她)真誠的付出愛,慢慢的孩子就會回到自己的身邊(儘管也可能不會忘記對方,事實上我們也不主張慫恿孩子記住一方,而忘記另一方,那樣做對孩子的健康成長將會構成極大的不利影響)。

三、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如何撫養子女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這樣的規定,是基於夫妻離婚後,子女無論隨父方還是隨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關係不因夫妻離婚而改變。撫養費是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所必須的費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內容。父母通過平等自願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准許。但是,協議應當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

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於子女的,就不應准許。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准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其實此時僅僅是不能親自撫養子女長大,並不意味着就可以免除撫養義務,此時可以通過支付撫養費的方式來履行撫養義務,同時日後的日子裏面也是可以對孩子進行探視的,也就是説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其實也是有你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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