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監護人也是電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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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電工監護人也是電工嗎?

電工監護人也是電工嗎?

1、正確安全組織工作;

2、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

3、督促、監護工作人員遵守安全規程;

4、負責檢查工作票所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到位;

5、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6、工作人員變動是否合適。

二、監護人應具備什麼條件

1、 部分停電時,監護所有工作人員的活動範圍,使其與帶電設備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2、 帶電作業時,監護所有工作人員的活動範圍,使其與接地部分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3、 監護所有工作人員的工具使用是否正確,工作位置是否安全,以及操作方法是否正確等;

4、工作中監護人因故離開工作現場時,必須另指派瞭解有關安全措施的人員接替監護並告知工作人員,使監護工作不致間斷;

5、 監護人發現工作人員中有不正確的動作或違反規程的作法時,應及時提出糾正,必要時可令其停止工作,並立即向上級報告;

6、 所有工作人員(包括工作負責人)不準單獨留在室內或室外高壓設備區內,以免發生意外觸電或電弧灼傷;

7、 監護人應自始至終不間斷地進行監護,在執行監護時,不應兼做其它工作。但在下列情況下監護人可參加班組的工作:

A. 全部停電時;

B. 變、配電所內部分停電時,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人員集中在一個地點、工作人員連同監護人不超過3人時;

C. 所有室內外帶電部分均有可靠地安全遮攔,足以防止觸電的可能,不致誤碰導電部分。

三、電氣操作票中操作人和監護人人對操作票的什麼負責

1、運行值班人員進行的一切正常的倒閘操作均須按值班調度員發佈的操作項目(包括系統操作和綜合操作令)填寫倒閘操作票,再經過審核、予演、簽字等步驟後執行。但在下列緊急情況及“安全工作規程”另有規定者外,可不填寫操作票:

①、事故處理。

②、由於運行設備發生缺陷,嚴重威脅人身、設備安全,需緊急停止運行者。

③、為防止系統性事故擴大而需要緊急操作者,但事後必須設法將事故情況及倒閘操作過程向值班調度報告。

2、允許不填寫操作票的有如下幾種情況,但必須做好記錄:

①、事故處理(但事故消除後恢復運行方式的操作應填寫操作票)。

②、拉、合開關的單一操作。

③、拉開一組接地刀閘或拆除全所僅有的一組接地線的操作。

④、拉、合電壓互感器,所用變等單一刀閘的操作。

⑤、啟、停單獨一個重合閘把手,一個壓板或一組控制迴路保險的操作,但上述操作必須嚴格執行操作監護制和複誦制。

3、變電所的各值班長為接受電力系統值班調度員操作命令的負責人,其責任:

①、負責與電力系統值班調度員聯繫,正確無誤地接受命令並進行復誦、記錄以及佈置填寫倒閘操作票和執行操作。

②、正確地理解調度命令,負責考慮、執行調度命令的具體問題及其正確性,如有困難或對命令有疑問時,應及時向系統值班調度員提出。

③、負責考慮操作後可能引起的不正常運行方式及措施,及時佈置處理,密切聯繫調度。

④、及時向值班調度員報告操作進行及完成的情況。

4、電力系統值班調度員所發出的操作計劃,只作為現場編制倒閘操作票的依據,不是正式操作命令;正式操作命令由值班調度員在操作開始時下達,只有在接到電力系統值班調度員的開始操作的命令後,才能進行操作。

5、對用系統操作票執行的倒閘操作,值班操作人員必須向值班調度員報告執行情況;現場的倒閘操作票,只有在得到調度命令後,才能在操作的項寫明“待令”或“聯繫調度”等字樣。

6、綜合操作令的執行由現場值班長負責,但必須在得到值班調度員的操作命令或取得值班調度員的批准後才能執行。

我國的電器監護人肯定要有很強的專業知識,並且還要有很高的安全思想覺悟,必須要善於發現問題,用於承擔問題。電器監護人在監護電器工作的時候,不應該在監護其他人工作,在工作沒有完成的時候,監護人不可以擅自離崗,非要離開的時候,一定要找個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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