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帶兩個孩子能得到多少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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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帶兩個孩子能得到多少撫養費?

一、離婚帶兩個孩子能得到多少撫養費?

1、不直接撫養一方的給付標準:有固定收入的應為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如果有特殊情況,給付的比例可以適當調整。

2、另:撫養費的多少和給付期限,可以有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3、給付期限:一般至孩子18週歲,如果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二、離婚後男方要撫養權歸誰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此條規定僅是確立了撫養權歸屬的一個基本原則:即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成長為原則,綜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齡、與父母的感情、父母雙方的經濟情況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慮。

1、兩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兩歲以上十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離婚了孩子和房子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同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也就是説,雙方雖然離婚,但是作為孩子的合法監護人,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權力和義務,如果雙方就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不能協商解決的,那麼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撫養會本着對孩子有利的原則,依照《最高法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判決。

可以在外地辦理離婚嗎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離婚只有兩種法定方式。一種是通過雙方協商一致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另一種則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判決准予離婚。

因為現在的婚姻登記信息尚未達到全國聯網,因此如果要登記離婚的話,只能回到夫妻登記結婚的民政機關去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話,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確認管轄法院。被告人如果外地連續居住滿一年多,該地為法律所規定的經常居住地,可以在當地起訴離婚。

司法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我們知道母愛是偉大的,為了孩子可以不惜犧牲一切,在離婚案件中,往往都是女方一直要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甚至在一個兩孩之家,母親要求兩個孩子的撫養權都歸屬於自己,這樣的情況下,男方就要支付自己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左右的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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