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需不需要監護人 - 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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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需不需要監護人,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按照常理來説,沒有滿18歲的不具有履行民事能力未成年人才會有監護人,以保證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那成年需不需要監護人呢?本站小編相信有很多人對這個問題不太清楚。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

一、成年人需不需要監護人

正常的年滿18週歲的人,就是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了,此時是沒有監護人的,除非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這種情況下才有必要設立一個法定監護人。

二、哪些人可以作為法定監護人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首先應當由其父母擔任,如父母死亡或者無監護能力的,按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或者民政部門。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按照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親屬;

⑤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

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擔任監護責任,經有關單位同意的,出可以擔任監護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沒有上述範圍的近親屬或近親屬喪失監護能力的,有關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可以從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其他近親屬、朋友中指定監護人。當近親屬對於由誰擔任監護人發生爭議時,有關單位、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並從他們中間指定監護人。

4、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因故暫時無法行使監護權,可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託他人承擔。受委託擔任監護人的人為委託監護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別規定之外,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仍由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承擔,但委託監護人對此確有過錯的,應承擔連帶責任。

相關知識:什麼是法定監護人

法定監護人,法律術語。監護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對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權益和財產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法律制度。監護主要是保護民事行為能力欠缺者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法定監護人就是具有監護責任的對象。

法律規定,具有民事行為的成年了一般是不需要監護人了的,其中不包括具有精神病、身體殘疾、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但是未成年的監護人,和後面幾類成年人的監護人在法律上是有區別的。以上就是小編對成年人需不需要監護人問題的解答。由於篇幅問題,很多複雜問題不能詳細解答,歡迎來本站網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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