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夫妻要如何爭孩子撫養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離婚夫妻要如何爭孩子撫養權

有不少夫妻在離婚的時候都會因為孩子撫養問題而產生爭議,其中不乏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情況。然而此時孩子只有一個,註定有一方是無法獲得撫養權的。因而就導致爭奪撫養權比較激烈,那一般應該如何爭孩子撫養權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具體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況證明:

1、工作性質

雙方的工作性質,取證證明哪一種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2、工作環境

工作環境也很重要,法院在判決的時候會看雙方的工作環境更好一些,那個更利於帶孩子。

3、收入狀況

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證明雙方經濟上的差異。

4、居住條件

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5、文化程度

一般在教育上都是有差別的,高教育更利於對孩子的教育。

6、性格修養

一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7、其它家庭成員狀況

比如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8、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如涉及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不管是哪一方其實在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時候都是沒有十足的把握,而此時就要先了解清楚法官判決夫妻的標準是什麼,這樣才能有針對性的收集證據,對自己爭奪撫養權也是很有幫助的。至於如何爭孩子撫養權,上文中已經作出了相關的介紹,必要時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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