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離婚不要孩子不出撫養費嗎 - 有哪些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W

女方提出離婚不要孩子不出撫養費嗎,有哪些規定?

有人認為離婚之後,只要沒有孩子的撫養權便不用支付撫養費了,但根據我國的法律規,不論夫妻是否離婚,其與孩子的父母子女關係不因離婚和消除,關於撫養費的給付的法律規定也是為了能夠保障未成年人正常生活而做出的規定,女方提出離婚不要孩子不出撫養費嗎,關於這個問題,小編將作出如下解答。

一、女方提出離婚不要孩子不出撫養費嗎?

《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就該問題而言,如果女方不給付關於孩子的法院費用,男方可以選擇起訴,並申請強制執行。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二、撫養費給付應考慮的因素

撫養費數額如何確定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③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綜上,女方提出離婚不要孩子不出撫養費嗎,對於這個問題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女方可以與男方協商不要孩子的撫養權,但女方在撫養費的支付上是要負一定責任的,也有這個義務,只不過夫妻雙方還是可以就撫養費的給付問題進行協商,但子女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通過法律來維護自身權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