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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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是什麼

可能很多人都認為農村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與城鎮中的標準是不一樣的,但其實我國法律中並沒有做出單獨的規定,因此要是農村居民離婚的話關於孩子撫養費的標準其實與城鎮的標準沒有什麼差異。那到底這個標準是什麼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農村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是什麼

隨着農村經濟的不斷髮展和社會的不斷進步,農村離婚案件也是逐年增多之勢。農村大部分人文化程度低,多數主動提出離婚的是外出打工的人,更令人難過的是相當一部分離婚夫妻雙方均不願意撫養子女。夫妻離婚不應該傷及子女,子女是無辜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父母有義務撫養子女的。如果遇到不願意承擔撫養責任的父母,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單位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未成年子女的權益。農村夫妻離婚對子女的撫養義務確定以後我們就來探討下農村離婚子女撫養費怎麼算吧。

農村離婚子女撫養費的算法 農村離婚子女撫養費的算法可以參考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計算子女撫養費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具體的計算方式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依據當地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農村離婚撫養費的給付期限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獨立生活時至。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法律只規定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財物折抵撫養費。對子女撫養費的數額,給付期限及方式,直接關係到子女的切身利益,關係到子女今後的生活。因此,離婚時,應將他們明確地寫在民事判決書中。

其實就是計算撫養費時的三個需要考慮到的因素,包括父母的經濟收入、子女的生活學習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消費水平等等。而原則上父母撫養子女只需要到子女18週歲成年為止,不過如果子女情況特殊的話,在已滿18週歲只會也是需要父母繼續撫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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