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工作離婚後撫養費怎麼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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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工作離婚後撫養費怎麼付?

夫妻雙方辦理離婚手續時,會對子女的撫養權做出約定,拿到撫養權的一方以後要承擔子女的撫養義務,這都需要一筆不少的開支,因此,沒有撫養權的一方要按月支付撫養費,具體金額雙方可以協商。那麼沒有工作離婚後撫養費怎麼付?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一、沒有工作離婚後撫養費怎麼付?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撫養費的承擔方式是什麼?

1、由父母雙方協議

父母通過平等自願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准許。但是,協議應當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於子女的,就不應准許。

2、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准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三、增加子女撫養費的情形有哪些?

基於父母對子女的法定撫養義務,以及撫養費的數額以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為原則,在原定的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確定的數額已明顯不夠時,子女當然有權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為此,《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子女在必要時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請求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形常為以下兩種:

1、隨着物價的上漲,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撫養數額已難以滿足幾年後的實際需要,無法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學、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費用已超過原定的數額;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子女撫養費是離婚雙方協商的,應該在離婚協議書中寫清楚。有固定收入的,通常是按照月工資的20%到30%支付撫養費。而沒有工作離婚後撫養費,要參考當地職工平均收入確定,但是即便是沒有工作,也不能成為拒絕支付撫養費的理由。只有離婚一方失去勞動能力,沒有收入的情況下,撫養費才可以適當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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