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轉東莞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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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户口轉東莞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深圳户口轉東莞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深圳户口轉東莞的申請條件是學歷必須達到全日制大專或以上。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户,計人為口。户口的載體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機關户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

(1)認定高層次人才入户東莞:50週歲以內,無條件;

(2)中級職稱入户東莞:集成證書,中專,45歲以內申報期間社保在繳;

(3)職稱入户東莞:信息項目師證書,中專,50歲以內申報期間社保在繳。

(4)應屆生入户東莞:全日制大專以上,2年內,可以持報到證入户深圳;

(5)全日制大專入户東莞:35歲以內,全日制社保;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入户東莞:45歲以內,全日制本科社保。

(7)隨遷入户東莞:一方是東莞,結婚滿兩年後另一方可以隨遷過來。

(8)憑房產入户東莞:持有東莞房產10年或10年以上東莞社保。

二、户口遷移所需材料

1、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户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户口人員户籍證明及户成員關係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户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户口本原件(留存複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複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税發票原件(留存複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髮票或有關憑證。

2、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幹入户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户口簿複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屬軍隊轉業幹部及復員退伍軍人人户的:軍轉幹部或復退軍人安置部門介紹信;隨遷軍轉幹部家屬安置通知書。

屬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就業入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普通高等(中專、技校)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户口遷移證。

屬投資興辦實業的人員入户:投資人遷移户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完税證》;擬遷移人員的户籍證明和户成員關係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人員的身份證或户口本複印件。

需要辦理户口遷移的市民,遷移的城市必須是常住地,這樣向公安機關辦理申請的時候才能順利通過。公民需要先向派出所提交申請書,申請書一般需要寫明申請人和申請理由,公民在申請遷移期間不能做違法的事,否則可以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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