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變更撫養權 - 但找不到人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9W

      夫妻雙方在離婚後,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一般不會通過僅僅一次協商或者一次法院判決就永遠後顧無憂的。未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如果在後面的生活中後悔,想要重新獲得孩子的撫養權時,也可以再次起訴請求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想變更撫養權,但找不到人怎麼辦?

      起訴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如果在起訴時無法找到撫養孩子的人,一般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1.雙方私下協商變更

      已經離婚的夫妻雙方可以自己私下進行協商,如果可以達成一致,那麼可以直接變更孩子的撫養權。但是如果找不到對方的話,這種方式的可行性就比較低了,一般不會採用這種方式。

      2.一方進行訴訟變更

      變更孩子撫養權時,一般需要雙方一同協商完成,如果雙方在協商過程中意見無法達成一致,也可以通過向法院訴訟請求變更撫養權,以下是幾種變更需要的條件:

      ①離婚時,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如果突然患了嚴重疾病,遭受意外,導致嚴重傷殘,或者經濟收入突然嚴重下降,無法保證孩子的正常進本花銷時,另外一方可以申請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②離婚時,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在有能力撫養孩子,卻不盡撫養義務,拒絕為孩子的基本教育生活支付費用,有虐待孩子的行為或者傾向,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時,另外一方可以申請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③離婚後,如果孩子年滿十週歲,有基本的辨別是非的能力後,明確表明更願意跟隨另一方生活,並且其具有能力撫養孩子。這時應該照顧孩自己的想法,保證孩子身心健康成長

      ④除了以上幾點,如果還有其他正當理由,比如説撫養孩子的一方工作或者居住地有重大變化,難以繼續正常的撫養教育孩子時,另一方可以申請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後,沒有爭取到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在確定自己有能力有條件獲得孩子撫養權時,可以向撫養孩子的一方的當地法院提起變更孩子撫養權訴訟。法院會在對方沒有到場的情況下給對方發起傳票送達相關文書,對方如果還是不到場可以進行缺席判決。如果對變更孩子撫養權等相關事件不瞭解,可以找專業的律師從旁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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