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到法院調解撫養權變更
一、怎麼到法院調解撫養權變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15條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第16條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 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 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第17條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解決方法
1、雙方協商
夫妻雙方可以就孩子的撫養權變更進行協商。
2.訴訟解決
第一步:收集證據
(1) 證據包括:對方未盡撫養義務的證人證言;生活開支證明;工資收入證明;孩子的意見等等;
(2) 整理證據時,考慮影響法院判決的因素: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第二步:原告起訴
1.法院管轄: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法院
2.離婚起訴書:原告需要將孩子撫養權變更的訴求在起訴狀中寫明。
第三步:等待法院立案
在起訴後,法院會經過審查,7日內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將予以立案。不符合條件的,法院退回原告的起訴狀和其他相關材料、證據,並告之理由。
第四步:法院調解
法院在審理就離婚案件中,通常會先根據現有的證據進行調解。如果通過法院調解,雙方就孩子撫養權的變更能達成一致的,法院會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簽字生效。如果雙方經過調解沒有達成一致的,法院會進行開庭審理。
第五步:調解不成,開庭審理
需要開庭審理的孩子撫養費變更案件,法院會送達傳票給原被告,通知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六步:法院判決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原告撫養權變更的訴訟請求,作出判決。
第七步:給孩子落户
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處,進行辦理户口的變更。
想把小孩撫養權變更過來,實踐中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夫妻在離婚後,一方或雙方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
(2)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
(3)如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變更孩子撫養權。
(4)撫養權變更需提出證據證明自己帶孩子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5)孩子年滿18週歲的,無需任何人的監護與撫養,所以孩子年滿18週歲後,不再存在撫養權變更的問題。
如果要去變更小孩撫養權,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願意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撫養權的。
綜上所述,到法院去調解子女的撫養權問題的可以根據雙方的情況來確定,確實不能協商解決的只有通過起訴的方式去爭取子女的撫養權,但是想要更大概率的得到子女撫養權的還需要提供更多的證明文件證明自己的條件更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