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辦信用卡被騙資料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6W

一、利用辦信用卡被騙資料怎麼辦?

利用辦信用卡被騙資料怎麼辦?

一般來説需要報警處理。警察應該負責。畢竟信用卡上的欺詐也被視為一種信用卡欺詐行為。這是因為被欺騙造成的財產損失。當然,警察不容易成為旁觀者。然而,應該注意的是,警報必須出示合理的材料才能被警察審理。對於提交的材料,一般可以顯示與代理機構的聯繫方式,以及彼此的微信聊天記錄,轉賬意味着該機構的交易記錄。

二、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行為表現有哪些?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

所謂偽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質地、模式、版塊、圖樣以及磁條密碼等製造出來的信用卡。所謂使用,是指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利用偽造的信用卡,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包括用偽造的信用卡購買商品、支取現金,以及用偽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種服務等。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

作非法集資罪廢的信用卡,是指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不能繼續使用的過期的信用卡、無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佈作廢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內中途停止使用,並將其非法集資罪交回髮卡銀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掛失而失效的信用卡。此外,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還包括使用塗改卡。所謂塗改卡是指被塗改過卡號的無效信用卡。這些信用卡本身因非法集資罪掛失或取消而被列入止付名單,但卡上某一個號碼被壓平後再壓上另一個新號碼用於逃避黑名單的檢索。因此,塗改卡也是偽卡的一個種類。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義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騙取財物的行為。根據我國有信非法集資罪用卡詐騙罪關信用卡的規定,信用卡均限於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這也是各國普遍遵循的一項原則。但是,如果信用卡與身份證合放在一起而同非法集資罪時丟失,則可能給拾得者或竊得者創造冒用的機會。這些拾得者或竊得者在取得他人的信用卡後,可能會利用持卡人發覺遺失之前,或者利用止付管理的時間差,採非法集資罪取冒充卡主身份,模仿卡主簽名的手段,到信用卡特約商户或銀行購物取款或享受服務,這些都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幾種常見情形。

4、進行惡意透支

透支是指在銀行設立賬户的客户在賬户上已無資金或資金不足的情況下,經過銀行批准,允許客户以超過其賬上資金的額度支用款項的行為。

利用辦信用卡的理由來騙取當事人的資料的,屬於是構成了信用卡的詐騙行為,將會依照涉案情節的嚴重程度以及造成後果的惡劣程度來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相應程度的處罰,如果情況嚴重的還有可能會處理一定期限的有期徒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