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打到疫情發佈會 - 小組粽寵物用品店被罰50萬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6W

請試想一下,如果你正在看疫情發佈會,關注着自己所在的城市有幾個新增病例,自己的行蹤是否和陽性患者重合,這時,這位發言人突然“話鋒一轉”,説道:“想購買寵物用品的市民,可通過小組粽寵物用品店購買,提供全程配送服務。”一定會疑惑“小組粽”是何方神聖?如果你此時深處新疆,已經被封閉了100余天,一定會感到震驚且憤怒:“孩子的教材都送不進來,寵物用品為何可以一路暢通?下一代的教育難道不比寵物更重要嗎?”

廣告打到疫情發佈會!小組粽寵物用品店被罰50萬!

具體是怎麼回事?能上疫情發佈會的獨家供應商小組棕到底是什麼來頭?據店長説,在該疫情發佈會上,發言人總共説了三家寵物用品店,他們並不是“獨家供應商”,為了自我宣傳而把另外兩家同行“剪掉了”。網友對於該回應依舊不買賬:“又來避重就輕這一套,疫情發佈會打廣告這件事怎麼就不提了?”同時,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小組粽被罰款50萬元。

店長迴應道:“我們做電商的,想着有政府宣傳肯定好,初心是這樣的,結果我們做視頻的這個人不懂法,反正就是有點急功近利了,因為當天(1112日)看完新聞發佈會,當天連夜做了這個刪減另外兩家的視頻,第二天把視頻上載之後,我們主播就開始播了,主播在直播中因視頻內容與網友發生爭吵,因自身經驗不足,觀看量遠高於平時,和網友發生激烈言辭衝突,已被開除。停止保供業務,已經賣出的商品做退貨處理。”做視頻的人沒想到,自己的一個動作給店鋪帶來了鉅額罰款,可見,掌握廣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於電商從業者是非常必要的,銷量低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鉅額罰款!

小組粽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户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50萬元的罰款也是依法作出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屬於發佈虛假廣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處罰。

但是,疫情發佈會可以打廣告嗎?《廣告法》第十四條: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

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變相發佈廣告。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與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區別,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

廣播電台、電視台發佈廣告,應當遵守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時長、方式的規定,並應當對廣告時長作出明顯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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