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 - 房子可否直接兒子繼承?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W


父親去世,房子可否直接兒子繼承?

      在房產繼承中,經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如果有遺囑的話,那麼就比較好處理,在沒有的遺囑的時候只能按照法定繼承,當然,如果是多個繼承人,繼承人之間可以通過協商來對遺產進行分配。

在實際操作中,大部分人對一些爭議性問題和辦理程序不是很瞭解。在一個家庭中,如果父親去世,母親放棄繼承權,那麼這時房子能不能由兒子直接繼承呢?

      不確定該房產屬於您父親的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屬於您父親和母親的婚後財產,也不確定您父一般來説,如果房屋是父親結婚後和母親購買的,那麼房屋中有1/2份額屬於母親,1/2份額屬於父親,當父親去世後,沒有任何有效的遺囑的情況下,父親的1/2份額應該由他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即父親的父母、父親的妻子和孩子繼承,如果爺爺奶奶早已去世,而妻子放棄繼承,那麼孩子將繼承父親的1/2份額,和母親共有此房屋,各佔1/2,房子不能直接歸孩子所有,除非母親將他1/2份額贈送給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有:“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所以,父親去世後,房子能不能直接由兒子繼承需要看具體情況是什麼,彼此之間可以進行協商。房產繼承是件很重要的事情,處理起來也比較麻煩,有任何疑問最好及時找律師問清楚,以免個人利益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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