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夫妻離婚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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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夫妻離婚財產分割

導讀:法律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是由雙方來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男女平等,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另外,對於婚姻中一方因為撫育孩子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還可以請求另一方補償。

法律夫妻離婚財產分割

一、

法律夫妻離婚財產分割

  法律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如下: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

起訴離婚到開庭需要多久?

  起訴離婚到開庭需要多久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實踐中需要考慮當期案件數量、被告的配合程度等因素。本站網提醒,起訴離婚的通常程序是:從您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您的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你們。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

三、

判決准予離婚或不準離婚的界限

  判決准予離婚或不準離婚的界限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認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從四個方面考察,即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有無和好的可能。找法網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引用法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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