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如何認定家庭暴力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6W

在一些夫妻關係中存在家庭暴力現象,夫妻因矛盾而爭吵、大打出手,一方打、捆綁、禁閉、殘害或其他手段從身體上傷害家庭成員,或在精神、性等方面造成的傷害行為,就是家庭暴力。

法律是如何認定家庭暴力的?

如何認定為家庭暴力:

1.身體破壞型

用推擠家庭成員.拳擊.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開水燙.火燒.用刀等手段和器械傷害,故意殺人.傷害.重度毆打.凍餓.對受害者的身體造成嚴重損害。

2.精神迫害

用威脅.恐嚇.辱罵.猜疑.惡意貶低.故意刁難等手段干涉配偶的行動自由,特別是不與其他異性接觸,忽視對方的感受和需要;捏造事實,強加於家庭成員或四處宣傳,將第三方帶到家中同居或發生性行為,對受害者造成極大的精神傷害;冷暴力等。

3.性虐待

違背配偶意願強迫性行為,或強迫其進行不可接受的性行為,損害其性器官,強迫其拍攝淫穢照片或錄相。

4.虐待體罰

比如經常打罵家庭成員,生病不治療等。,具有連續性的特點;比如懲罰家庭成員跪下;.強迫過度勞動.禁閉.限制行動自由等。

5.經濟虐待

剝奪生活必需品,拋棄家庭成員,限制配偶花錢,拿走工資,扣留身份證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醫,在外面賭債,變賣家產。

婚姻律師提醒大家,當出現以上情況的時候,就意味着家庭暴力已經存在於夫妻之中了。存有家暴的婚姻是十分不健康的,一旦夫妻一方做出了家暴行為,受害方要及時收集證據,保護自己,儘早脱身。家暴屬於法律認可的婚姻過錯行為,在離婚時如有確鑿證據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如有相關疑問,可以隨時諮詢家理律師事務所的專業離婚律師,幫助您分析情況,出謀劃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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