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曬”他人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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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院:侵犯隱私權公開賠禮道歉

微信朋友圈“曬”他人身份信息

來源:人民法院報 | 作者:餘建華 陳依涵

微信朋友圈本是與親朋好友分享生活、喜悦之地,但是卻有別有用心之人為宣泄不滿擅自將他人的個人信息“曬”在自己朋友圈。近日,浙江省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隱私權糾紛,被告何某擅自在朋友圈公佈仲裁調解書中他人身份信息、家庭住址等被法院依法認定為侵犯隱私權,判決其在朋友圈以文字形式發佈公開道歉聲明並保留三天。

何某是某理髮店的老闆,因業務發展需要,僱傭倪某作為理髮店店長,負責店內事務管理。後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倪某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022年4月,雙方以調解方式達成協議。然而勞動仲裁後,何某氣不過,便將仲裁調解書第一頁中倪某和另一申請人的身份信息拍照發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並在文案中註明:“這兩個人希望同行慎用”,照片內容包含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具體住址等。

倪某發現後立即聯繫何某要求刪除朋友圈相關內容,但何某拒不理會。倪某認為何某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其個人隱私,遂將其訴至法院,要求何某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元並在微信朋友圈公開道歉三天。

案件審理過程中,何某已將上述在微信朋友圈中發佈的涉案信息刪除。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何某未經原告倪某同意,擅自在其微信朋友圈公開原告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住址等個人信息,侵犯了倪某的隱私權,應承擔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承擔責任的方式應與侵權行為的具體方式和造成影響範圍相當。故法院依法作出上判決。

判決生效後,何某已按判決要求在朋友圈發佈公開道歉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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