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收費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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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援助中心收費標準是什麼?

法律援助中心收費標準是什麼?

法律援助是免費的。

法律援助是指,國家在司法制度運行的各個環節和各個層次上,對因經濟困難及其他因素而難以通過通常意義上的法律救濟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會權利的社會弱者,減免收費提供法律幫助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律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停止執業的處罰:

(一)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擅自終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的。

有前款第(二)項違法行為的,由司法行政部門責令退還違法所得的財物,可以並處所收財物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律師提供法律援助,可以享有法律援助機構提供的補貼。

第二十四條規定,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結案材料後,應當向指派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師支付法律援助辦案補貼,補貼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參與法律援助機構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的平均成本等因素核定,並可以根據需要調整。

如果需要申請刑事法律援助,應當找辦理案件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

二、可以尋求法律援助的情況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綜上所述,法律援助不得收費,如果收費的由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停止執業的處罰。還可以並處所收財物價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若有其他情況的,可直接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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