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房時發現房屋質量有問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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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驗房時發現房屋質量有問題怎麼辦?

驗房時發現房屋質量有問題怎麼辦?

在驗房收房的過程中,如果發現房屋有一些小的質量問題,可以讓發展商及時補修。但如果出現以下八種情況,則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

(一)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二)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

(三)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的。

(四)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的(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五)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

(六)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户的。

(七)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

(八)合同中約定的其它退房條件出現時。

二、購房者須要注意的驗房事項有哪些?

(一)注意先後順序,警惕先收房再驗房

驗收房屋流程可分為書面驗收和現場驗收兩部分,書面驗收包括查驗房屋可以交付的文件如竣工備案表、交付許可證、實測面積數據等,收取《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説明書》。特別提醒購房者,開發商必須提供省建設廳統一新制訂的《新建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説明書》。現場驗收具體內容包括: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購買的房屋,其結構設計是否和原圖相符;

2、水電氣等附屬配套設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3、房屋質量是否合格、門窗等是否與合同的約定相符;

4、其他合同中約定的項目做得如何。

驗房中若有任何一項不符,均可拒絕簽收並在交接記錄上如實記載,最好將拒收理由書掛號寄給開發商。而對於配套設施缺失或縮水和違反規劃的問題,可聯絡其他購房者共同要求開發商補做或賠償,因為單個購房者就共同配套提出異議或要求往往勢單力薄。必要時可聯合向主管部門投訴甚至提起訴訟。這裏提醒您,有些開發商交房時房屋並沒有達到驗收標準,為了避免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開發商會採用手段騙業主收房,購房者要留意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如果開發商延期可以追究責任。

(二)明確開發商收取的費用,警惕亂收費

交房時購房者繳交一些費用是難免的,如購房尾款、物業管理費、裝修保證金(不能直接向業主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等。對於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開發商在簽訂買賣合同時已選聘了物業管理企業的,購房者應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現實中有的開發商為促銷而根據購房者的要求承諾不同的物業費標準,有的對不同消費羣採取不同收費標準,由於購房者是單個與開發商訂立合同,往往不知道別人的交費標準,作為市場化的物業管理服務而言,同樣的服務不同的收費,對交費單價高且不知情的購房者構成了價格歧視。另一種情況是開發商口頭承諾低標準物業收費但沒有書面協議,交房前後與物業公司簽署收費標準高於口頭承諾的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這裏提醒大家,對於價格歧視可以向物價部門投訴或者直接訴訟或仲裁以要求價格標準一致,對於物業費上漲,如果能收集到充分證據證明開發商曾經作的口頭承諾可以要求開發商遵守承諾或補貼差價。

(三)看清合同內容,警惕協議陷阱

一些開發商利用購房者急於收房或疏於防範而設置圈套,在辦理交接時要求購房者簽署對購房者不利的協議或條款。例如簽訂一些補充協議,並寫明“雙方不再主張其他違約責任”等類似要求購房者放棄權利的文字。對於此類協議,需提請購房者注意:協議一旦簽署,就具備法律效力,放棄的權利也難以再追回。交房是開發商根據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義務,在沒有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情況下,開發商沒有權利提出新的交房條件,購房者對此類協議或條款有權拒絕簽署。

綜合上面所説的,房子發現質量有問題,那麼就可以找開發商進行解決,不管是大問題還是屬於小問題都需要按合同的約定及時的處理,如果與開發商處理不好的話,那麼就可以走訴訟的程序來進行解決,這都是可以保障到自己合法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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