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糾紛調解書如何書寫?
發生糾紛後一般自己解決不了的都會申請第三方來調解,但是在調解之後如果確定了調解的結果那麼就要寫一些民間糾紛調解書了,因為這樣才能夠確定雙方認可這個結果,而且為以後出現矛盾有據可循,小編整理了有關的資料,一起來看看吧。
民間糾紛調解書
甲方:
乙方:
乙方基本情況: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經過調解,雙方就該糾紛自願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1、甲乙雙方同意在不通過鑑定明確爭議的原因和責任的情況下自行協商解決。
2、甲方自願賠償乙方:
4、違約責任:本協議對該糾紛一次性處理終結,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5、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二、醫療糾紛的調解流程怎麼走
醫療糾紛調解辦公室受理醫療糾紛醫患雙方的調解申請,履行調解處理職責:
1、組織醫療糾紛調查,收集相關資料,瞭解醫患雙方的意圖。
2、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醫學知識,引導醫患雙方依據事實和法律公平解決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3、必要時邀請相關醫學、法律專家分析糾紛情況,並向糾紛雙方公佈專家意見。
4、調解程序
(1)調委會應當指定1名或2名人民調解員主持調解,醫患雙方當事人對調解員提出迴避要求理由成立的,應當予以調換;
(2)醫患雙方當事人可聘請律師或委託代理人蔘加調解;
(3)調解應當在專門設置的調解場所進行;
(4)調解人員進行調解時應當做好調解筆錄。
5、經調解達成協議的醫療糾紛,按照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協議製作書面調解協議書。
6、經調解未達成協議的醫療糾紛,告知其他解決途徑。
7、分析醫療糾紛形成的原因,向醫療機構提出醫療糾紛防範意見和建議。
8、為患者及其家屬提供醫療糾紛調解諮詢服務。
之後將雙方的基本情況以及是否確定和認可調解的結果寫在調解書上面,而且要甲乙雙方簽字,保證調解書有法律效應才可行。如果在調解之後出現了問題,那麼可以上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