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糾紛代理詞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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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是常有的事,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追討工程款。我們知道,一般的民事訴訟,為了增加勝算,最好請個專業律師。那麼,訴訟律師關於工程款糾紛代理詞是怎樣的呢?今天,本站小編提供了一篇範文供您閲讀。

工程款糾紛代理詞是怎樣的

工程款糾紛代理詞

審判長、審判員:

貴院受理***公司訴***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我作為原告代理人,提出如下代理意見:

一、本案基本事實:原告***與被告***公司之間於2006年9月19日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查明是被告***借用被告***公司的名稱和資質與原告簽訂的合同),合同約定由被告***公司承包原告位於***的新廠區廠房基礎和辦公樓建築施工,工程承包內容為土建、水、電、一般裝飾等合同所含全部內容。合同工期為2006年9月19日至2007年6月30日;質量標準為合格;合同總價款為165萬元(合同單價辦公樓每平米500元、廠房基礎為每平米50元)。同時原告與***公司簽訂了新廠區的《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合同期限同上述建設工程合同期限。事實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被告並沒有按照約定進行施工,並採取無端停工、“磨洋工”、唆使農民工鬧事等總總手段拖延工期,以達到其變更合同價款的目的,為使新廠能如期完成、減少經濟損失,無奈原告同意被告***工程有限公司於2007年7月31日提出的工程款結算方案。主要內容為:辦公樓按690元每平方米的單價進行計算工程價款。原告同意了該方案,並實際履行了該方案,依據該結算方案支付工程價款。被告的目的達到後仍不罷休,在原告將近全額支付工程款的情況下仍不正常施工,依舊採取拖沓的態度企圖讓原告再增加工程價款。在合同約定工期滿後,原告見被告仍無誠意繼續進行合作,迫於無奈另行聘請了其他建築公司繼續建設新廠,由此原告遭受巨大經濟損失。

二、根據上述事實原告提出如下訴訟請求:

(一)請求法院依法認定原告***公司與被告***公司之間於2006年9月19日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理由如下:被告***在原審法院庭審過程中自認與***公司之間是掛靠關係,同時原告查明在上述合同實際履行過程中被告***公司“指派”的“項目經理”及“現場工程師”、“助理工程師”等相關施工人員都不是其公司員工。被告***借用被告***公司的名稱和資質簽訂的合同因違反法律強制規定而無效,同時二被告之間應對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二)請求法院判決被告依法返還被告多支付的工程款211648.35元,並承擔因被告的違約行為致使原告遭受的直接必要的經濟損失,共計226000元。合計:437648.35元。理由如下:原被告之間約定的總工程價款為2220000(690元/㎡×3000㎡+50元/㎡×3000㎡)原告實際支付被告工程款2134168.35元,但是被告並未將該工程建完,根據***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作出的鑑定報告結論可以得出被告未完成工程量與總工程量的比例是13.4%(僅同意該鑑定報告得出的工程量之鑑定,不同意對工程造價進行的鑑定,因為原被告之家簽訂的是固定價款合同。),所以根據雙方對建設工程單價的約定可以得出被告未完成工程價款為297480元(2220000元×13.4%)。綜上,被告應返還原告多支付工程款211648.35元。另外因被告的違約行為致使原告發生的12萬元的繼建損失;因被告的違約行為致使原告不能如期向新廠區搬遷而多支付廠房租金100000元;因原告的違約行為致使工期不能如期完成而多支付的監理費用6000元。

(三)請求法院判決被告依法承擔向原告出具正規工程款發票的義務或者承擔因不能開具正規發票而給原告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四)請求法院酌情判決被告承擔因工程完工後,不能進行正常驗收有國家質檢部門收取的必要費用。

(五)本案完全是有被告的違約行為造成,請求法院依法判決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鑑定費用。

綜上所述,代理人認為,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請合議庭依法公正判決。

在工程款糾紛代理詞上,一定要寫明訴訟請求,所支撐的案件事實與基本理由,做到有理有據。寫清楚自己所受到的損失,要求追討的工程款數額。當然,如果您現在處於法律案件糾紛中,可以向我們本站的律師進行諮詢,他們將會幫助您解開難題,給予您專業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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