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檔案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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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檔案管理辦法

河北省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檔案管理,保障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檔案的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檔案的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檔案(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檔案)是指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重要材料和設備採購招標投標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數字、圖紙、圖表、聲像等各種載體的文件材料。

第四條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招標投標檔案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工作由其所屬的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業務上接受城建檔案部門的指導。

第五條 工程招標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的,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招標投標檔案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建設單位負責歸檔和保管。

第六條 招標投標檔案應當符合本辦法附件所規定的內容。

第七條 招標投標檔案歸檔文件材料應當齊全完整,真實反映招標投標活動的內容,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保持檔案卷內文件材料的系統聯繫,便於檔案利用和保管。

招標投標檔案歸檔文件一式三份,建設單位保存一套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和招標代理機構各存檔一套。

勘察設計、工程監理、施工、裝飾裝修、材料設備採購階段等應當分別組卷。

第八條 招標人應當在簽訂書面合同後五日內,將招標檔案資料報送招標投標管理機構。

第九條 招標投標檔案應當設專人管理。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忠於職守,遵守紀律,維護招標投標檔案的完整、準確與安全。

第十條 招標投標檔案管理人員接收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或經辦人移交的檔案資料後,應當及時登記,並認真做好檔案資料的立卷、歸檔和集中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招標投標檔案資料移放檔案室時必須齊全完善,整理規範。歸檔的招標投標檔案資料應完整、準確、圖形清晰、字跡工整,技術整理符合城建檔案業務技術標準。

第十二條 招標投標檔案管理人員應當依法劃分招標投標檔案的密級和保管期限。大型基礎設施、市政工程、公共建築和市級以上重點工程的招標投標檔案保管至工程竣工後五年,其他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檔案保管至工程竣工後三年。檔案資料中的中標人投標文件可保存至工程竣工。

第十三條 招標投標檔案保管期滿後,由檔案管理員鑑定,經檔案管理單位領導批准後,按照有關規定銷燬。銷燬招標投標檔案必須登記造冊。

建築工程在建設期間的招標投標檔案不得銷燬。

第十四條 招標投標檔案管理人員離開工作崗位前,應當按規定移交招標投標檔案資料,不得擅自處理或帶走。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倒賣、塗改、偽造招標投標檔案。

第十五條 檔案室的建設應當具有防盜、防火、防光、防塵、防潮、防黴、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設施,不得在危房和不安全的環境中保管檔案。對破損、黴變、散失的檔案,應當及時採取修補、複製、收集等補救措施,確保檔案的安全與完整。

第十六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執法檢查時,建設單位和招標代理機構應主動配合,出示檔案原件或相關檔案資料。

第十七條 建立健全招標投標檔案借閲制度。凡查閲或借閲招標投標檔案必須履行登記、簽收、註銷制度。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各項保密規定和紀律,借閲的檔案,如需要摘抄或複印時,需經領導批准,履行登記手續。借閲的檔案不許拆卷,抽頁、塗改、轉借,按期歸還,防止丟失和泄密。

第十八條 建築工程交易中心在徵得招標人同意後,可代其保存招標投標檔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對檔案進行管理。

現在大家應該都清楚了吧,工程項目招標按照不同的標準可以分為好幾類。如果是按照工程建設程序來劃分的話,可以分為建設項目前期諮詢招標投標、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等五類。另外,上文還介紹了河北省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檔案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共有18條。包括了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檔案是指哪些內容;要求檔案記錄必需完整;檔案應保存完好;建立健全招標投標檔案借閲制度等內容。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三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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