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合同審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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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內部合同審批程序
律師解析:程序如下:
1、送審合同送審,由合同承辦人將相關合同草案、事項所涉及的有關原始資料,並在合同審批表中填寫齊備後,辦理報批手續。
2、部門審核承辦部門負責人審核相關業務需求,簽署審批意見。
若有需經部門會籤的,應由承辦部門負責人將該合同審批表及相關資料,交給其他部門負責人,由其簽署意見後,再轉法務審核。
部門審核着重對相關業務內容進行實質性審查,簽署意見。
若同意,轉法務審核,若不同意,退回合同承辦人。
3、法務審核接到部門流轉過來的合同審批表及合同草稿,法務着重對合同條
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進行審查。
4、管理層審核各業務直屬(副)總裁對相關合同進行審核,並簽署相關意見。
凡涉及公司資金支出的合同,需經總裁審批。
一般合同,由業務直屬(副)總裁審核後,轉總裁審批後即可。
重要合同,由業務直屬(副)總裁審核後,轉總裁辦其餘副總裁進行會籤,再轉總裁審批。
5、簽章備案公司印鑑管控人員,見合同審批表及合同草案等相關資料完備後,予以簽章。
相關合同簽署完畢後,應轉法務處進行合同備案歸檔。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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