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律師解答
一般贈與合同可以撤銷,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法律依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186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
想直接離職的,也要考慮是否需要辦理相應的離職手續,如果不需要,可以直接離職。是否需要辦理離職手續分兩種情況:一、一個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內想要...
對於用人單位來説,正常解除合同的話除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還要注意辦理如下的手續:(一)及時結算工資、經濟補償金。(二)員工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三)清理債權債務關係。(四)工作、業務的交接。(五)出具終止、解除...
一般要按照合同約定辦理。看裝修合同中是否有關於延誤工期的賠償標準或違約金的約定,按照約定的賠償標準或違約金標準向裝修公司主張違約責任。先協商,協商不成可起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
可撤銷合同有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二、因顯失公平訂立的合同。三、因欺詐訂立的合同。四、因脅迫訂立的合同。五、因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1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民法典》第...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
用人單位與離退休人員等之間的勞務關係不適用《勞動合同法》,而是適用《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所以解除勞務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但是如果勞務合同約定了解除合同單位需...
行李損失應按實際損失賠償。索賠人應當提交有關行李的物品、數量與單價的證明材料,但託運中違規夾帶貴重物品的不予賠償。旅客辦理保價手續的,按保價約定價值賠償,但超過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計算。內河運輸旅客行李損失...
如果雙方經協商可以達成一致的有效期限,則有效期限就此確定。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則應根據合同類型查詢相關法律,看法律有沒有明確規定。一般來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生效的時間,一般認為是以...
合同終止的條款有:1、合同到期後的自然終止;2、合同中有顯失公平的條款;3、中存在欺詐行為,並對當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損害;4、合同當事人一方無法履行合同義務,且經雙方協商後解除合同;協商不能達到雙方目的的,通過法院進行...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
借款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多樣,一般來説,主要有以下四種: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
根據我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
合同解除的依據是什麼?解除合同的依據。有三個方面。第一,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當事人各方在合同中約定了解除合同的條件,當解除合同條件成就的時候,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三,就是合同法(自2021年1月1...
現採取部分扣税政策。法律依據如下: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
一方當事人死亡後,合同是否繼續有效,應當區別對待。1、首先,從維護交易便利和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來講,對於純屬財產性質的合同(比如買賣和租賃合同),一方當事人死亡的,不應影響合同的效力。2、其次,關於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
運輸合同依法成立以後、全部履行以前,由於合同雙方主客觀情況的變化,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宜履行的,法律允許當事人變更或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基本原理,合同變更有合同主體變更和合同內容變更。...
1、協議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2、單方解除單方解除,是指解除權人行使解除權將合同解除的行為。它不必經過對方當事人的同意,只...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據此,若解除通知未能有效送達對方,則合同仍未解除。...
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係溯及既往地消滅。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二者適用的條件不同。合同終止既適用於一方違反合同,也適用於沒有違反...
不適用。對於合同解除權而言,其是沒有訴訟時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間。當事人必須在規定的除斥期間內行使合同解除權。除斥期間是指法律規定某種民事實體權利存在的期間。權利人在此期間內不行使相應的民事權利,則在該法定期...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那麼hi可以退的。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
一般説來,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應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要求賠償損失。履行情況,是指合同解除之後合同的履行狀態,當事人雙方的具體情況。合同性質,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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