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綜合險承保範圍包括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W

首先,關於財產綜合險條款內容的問題,財產保險綜合險,承保火災、雷擊、爆炸、空中運行物體墜落等風險。下列財產可在保險標的範圍以內:屬於被保險人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財產;由被保險人經營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財產;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害關係的財產。
【法律依據】
《保險法》第四條下列財產不屬於本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
(一)土地、礦藏、水資源及其他自然資源;
(二)礦井、礦坑;
(三)貨幣、票證、有價證券以及有現金價值的磁卡、集成電路(IC)卡等卡類;
(四)文件、賬冊、圖表、技術資料、計算機軟件、計算機數據資料等無法鑑定價值的財產;
(五)槍支彈藥;
(六)違章建築、危險建築、非法佔用的財產;
(七)領取公共行駛執照的機動車輛;
(八)動物、植物、農作物。

財產綜合險承保範圍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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