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侵權管轄範圍包括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9W

1.侵權行為地的確定。

財產侵權管轄範圍包括哪些?

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2.產品質量糾紛的管轄。

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製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3.名譽權案件管轄的確定。

名譽權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4.侵犯著作權案件管轄的確定。

(1)因侵犯著作權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是師弟法院管轄;僅對其中一個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是師弟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3)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複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複製品所在地。

5.侵犯專利權案件的管轄。

(1)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原告僅對侵權產品製造者提起訴訟,未起訴銷售者,侵權產品製造地與銷售地不一致的,製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以製造者與銷售者為共同被告起訴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銷售者是製造之分支機構,原告在銷售地起訴侵權產品製造者製造、銷售行為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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