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不到一歲男方不願意給法院該會如何樣判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9W
離婚孩子不到一歲男方不願意給法院該會如何樣判
律師解析:夫妻離婚時孩子不到一歲,即使男方不願意給的,法院一般也會判給女方,除非是女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會判給男方:
1、女方有撫養條件但是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2、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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