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户口結婚登記以後落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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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程序是:
其一、開户籍證明。
其二、到遷入地派出所申請遷入。
其三、開具準遷證明。
其四、開具遷移證。
其五、去村委會開具遷移證明。
其六、辦理落户手續。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農村户口結婚登記以後落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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