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丟失如何重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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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丟失《居民户口薄》,從報失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找到的,由户主提出申請,經派出所所長批准後,辦理補領手續。
户口本補辦流程:
1、到户籍所在社區開具證明,證明自己及家人的身份。
2、帶齊自己以及户口本上其他人的身份證到户籍地派出所辦理即可。
3、書寫書面申請報告,上交其他材料。
4、交錢,等待新户口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户口丟失如何重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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