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強制執行要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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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要回孩子的主要途徑是通過到法院起訴,判決獲得孩子的撫養權,拿到撫養權,孩子就能要回。這裏主要涉及的是如何取得孩子的撫養權。一般夫妻雙方離婚後,要採取強制執行的措施只能是通過法院來獲取撫養權,有了撫養權,孩子就能隨有撫養權一方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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