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辦房產證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6W

離婚了,房產證的辦理手續如下:
1、向房產部門申請過户;
2、提交相關資料;
3、房產部門審核資料;
4、審核無誤就會辦理過户登記;
5、發放產權證書。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查驗:
(一)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與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狀況是否一致;
(二)有關證明材料、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
(三)登記申請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離婚辦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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