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後跟骨折能評為多少級傷殘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2W
腳後跟骨折能評為多少級傷殘
律師解析:腳後跟骨折一般被評為十級傷殘。若用人單位依法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的,並認定為工傷後,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十級的標準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工傷事故(又稱勞動事故)是指在職勞動者在生產區域內、工作時間中,因從事與生產有關的活動時所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等事故。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5.10.2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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