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9W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概念:是覆蓋城鎮户籍非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這項制度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共同構成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城居保有兩個突出特點:是城居保的資金來源除個人繳費外,還有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的補貼,個人繳費越多,政府補貼也越多,而且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全部計入參保人的個人賬户。是城居保的養老金由個人賬户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個人賬户養老金水平由賬户儲存額,也就是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總額來決定;基礎養老金則由政府全額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 第二十六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按規定支付給參保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以及喪葬補助金。基礎養老金指按規定計發標準,由各級財政為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城鄉居民全額予以補助的養老金待遇。個人賬户養老金指參保城鄉居民達到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時,按照個人賬户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支付給參保城鄉居民的養老金待遇,以及個人賬户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户一次性支出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以及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重複繳費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户存儲額的支出。喪葬補助金指在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的地區,參保人死亡後,政府給予遺屬用於喪葬的補助費用。轉移支出指跨統籌地區或跨制度流動轉出的個人賬户資金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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