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人身損害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7W
勞務合同人身損害賠償?
律師解析:勞務人員在工作中受傷的,一般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
具體怎樣賠償,依據受傷的情況而定。涉及的賠償費用包括: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誤工費、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勞務關係中的侵權責任】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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