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3W

        發生交通事故以後,應當立即聯繫交警部門以及保險公司。如果發生人員傷亡的,還應當立即撥打120。一般情況下,肇事司機應當留在現場等待交警,造成人員傷亡的,儘量要求保險公司進行賠付,而不要自行墊付。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如果保險公司不予支付,那麼有兩種選擇途徑:

        第一種,主動同傷者進行協商處理,也就是咱們俗稱的調解。

        第二種方法,要求保險公司立即支付傷者的各項費用。如保險公司仍拒不配合,那麼可以要求對方起訴自己以及自己保險公司。如仍然選擇主動調解方案,那麼需要注意傷殘賠償金在為做出傷殘鑑定結論之前是不能支付的。剩餘的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器具輔助費等等各項費用,應當保存好相應的證據,以便於日後同保險公司進行結算。律師建議在遇到較嚴重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時,應當及時委託律師儘早介入,以便於維護各方的最大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

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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