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與商業險不是一家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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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和商業險不在一家公司理賠會出現以下情況:
當發生雙方事故時,如果費用沒有超過交強險保額,只需要打交強險保險公司報案即可,理賠時只需找交強險保險公司。
當發生雙方事故時,如果費用超過交強險保額,那麼兩家保險公司均需要報案,理賠時也在跑兩家保險公司。
當發生單方事故時,只需打商業險的保險公司電話報案,理賠只需找商業險保險公司。

交強險與商業險不是一家可以嗎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家賠償司法解釋(11-20)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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