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車上牌新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9W

老年代步車必須掛牌、上保險才能上路,老年代步車再也不容許無證駕駛。國家於2018年實施了對於老年代步車的這項管理政策,並不是説全面禁止老年代步車上路,而是要求老年代步車必須掛牌才能上路,掛了牌照,買了保險,和汽車一樣,而且想要駕駛老年代步車,還必須要有駕駛證。如果説沒有掛牌就上路,而且沒有駕駛證,就駕駛老年代步車的話,那麼將會根據情節的輕重來進行罰款,一般是在200元到2000元之間,情節特別嚴重的還會進行拘留處罰。

老年代步車上牌新規定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七條 申請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税完税證明或者免税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六)車船税納税或者免税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註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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