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大貨車限行路段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W

1、東寶路—東城東路—翠峯路—新源路—G107—東江大道—東城中路—莞龍路—東寶路連接範圍以內(不含上述道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2、環城路(東、南、西段)—莞穗路—東江大道—東城中路—莞龍路—環城路連接範圍以內(不含上述道路及G107)每天7:00-20:00禁止非本市籍載貨汽車通行。
3、環城北路—G94珠三角環線高速公路—莞温路—黃沙河東路—大圍街—脣福路—東部快速幹線—G94珠三角環線高速公路—石大公路—_241連馬公路—_236厚大路—環湖路—湖景大道—G15廣深高速—萬道路—環城西路-環城北路連接範圍以內(不含上述道路、高速公路及國省道)的空氣質量核心控制區內,每天7:00-20:00禁止國Ⅲ及以下柴油車輛和中型及以上載貨汽車通行。
4、松山湖大道(東部快速路立交—石大路立交)路段,每天7:00-20:00禁止重型載貨汽車通行。
公共安全、社會服務等特殊需要,確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必須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辦通行證,經批准核發通行證後方可通行。
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道路養護車(環衞、園林綠化、市政、橋樑等)等特殊車輛不受上述限制。
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東莞大貨車限行路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羣眾性活動、大範圍施工等情況,需要採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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