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會喝酒有人死了其他人要負什麼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6W
聚會喝酒有人死了其他人要負什麼責任
律師解析:聚會喝酒有人死了其他人要負補充賠償責任。
多數情況下應由發生人身損害的飲酒人自負損失。
但如果發生強迫性勸酒、惡意勸酒、灌酒者和未能保證喝酒者安全,則共同飲酒人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同行人盡到了提醒、勸阻、通知家人、照顧、護送義務,同行人是無過錯的,不需要進行賠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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