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立案後找不到人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六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佈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
追捕歸案。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佈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佈。通緝令的發送範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六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佈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
追捕歸案。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佈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佈。通緝令的發送範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