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定罪看守所關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W

如果不是特別嚴重的刑事案件,走完了全部程序最後法院沒有定罪量刑、或是確定有罪但判緩刑的,一般會在看守所關五、六個月。
如果涉嫌犯罪,在看守所關的時間,包括刑事拘留期限、逮捕後的偵察羈押期限、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檢察院提起公訴後,如果沒有判刑或是判決有罪、但判緩刑的,就可以放出來了。
首先,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竄作案、結夥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捕的時候可以延長至一個月,也就是説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長是三十七天。
逮捕後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區、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等可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
對於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罰的嫌疑人,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沒有定罪看守所關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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