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藥移交公安立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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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標準是:
一、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三、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四、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
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劣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假藥移交公安立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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